廣東眾和化塑股份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分別于 2022年10月26日、2022年11月10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7次會議及2022年第5次臨時股東大會,審議通過了《關于推薦股東陳勝欽成為新的表決權受托人的議案》。根據(jù)各位股東簽署的《表決權委托協(xié)議書》約定,對上述議案予以公告,議案內容如下:
根據(jù)公司章程以及戚亞美、劉麗婷等3027名股東簽署的《表決權委托協(xié)議書》,戚亞美、劉麗婷等3027名股東將合計持有公司2,973.0825萬股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委托給吳金源行使。鑒于吳金源個人原因,無法繼續(xù)履行《表決權委托協(xié)議書》約定的內容,吳金源原所在單位茂名石化煉油分部根據(jù)原吳金源所代表的股東推選,向公司推薦陳勝欽為新的股東代表,代替吳金源受托行使戚亞美、劉麗婷等3027名股東的表決權?,F(xiàn)公司董事會根據(jù)《表決權委托協(xié)議書》的約定,同意推薦股東陳勝欽代替股東吳金源,于2022年11月26日起行使戚亞美、劉麗婷等3027名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,973.0825萬股(一共占公司股份總數(shù)的8.6%)對應的表決權。
本次公告期限為15個自然日,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止。公告期間內,若委托股東對本次變更存在異議的,可向公司提出異議,與公司協(xié)商解決。公告期屆滿后,不提出異議的,則視為對本次變更不存在異議。
特此公告。
廣東眾和化塑股份公司
2022年11月10日
聯(lián)系人:姜成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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